林金地 / 效能定律專業管理顧問 jd0935297174@gmail.com 0935-297174
快過年了,總是聽到客戶的員工在羨慕別的公司:聽說某公司給了員工10幾個月以上的年終獎金,而我們都沒有…。這不禁讓我好奇的想問那給超多年終獎金的公司,他們的員工每一個月的工資(薪水)是多少?是高工資還是低工資?這裡面可是會有玄機的喔!因為薪水有分「工資」與「非工資」二種,工資的高低跟企業要繳納的費用成本,其差距甚高。所以給了很多的年終獎金,又給了高工資的老闆才是真正的闊氣慷慨!若僅給了很多的年終獎金,但是卻給了低的工資,那可能是心機重或有高人指點的策略手段罷了!且讓我如下說分明。
所謂的工資(薪水)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故有一些老闆搞了許多名詞如底薪、職務加級、餐費、啥補助…等有的沒的一堆名目,孰不知只要是經常性給與(每一個月都會給員工的錢),那全部都算是薪水(工資)的內容,均須合併計算列為工資且「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若以所謂的用底薪來做工資的標準作為給與的計算方式,甚至加了許多扣錢的名目如打破盤子扣多少錢、遲到一分鐘扣多少錢等,那都是違法的行為,就準備被罰2萬~100萬元吧!順道一提,去年109年的基本工資是23,800元,時薪是158元;今年110年的基本工資是24,000元,也就是時薪提高至160元,雖然工資是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再提醒老闆: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給員工;按件計酬者亦同。雇主除了給員工薪資單(或電子檔或手機訊息等均可)之外,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且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這一點恐怕有很多中小企業做的都不夠確實,若被勞檢違法屬實也是會被罰鍰喔!若員工有加班,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如1.34倍);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如1.67倍)。還有,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所以只要是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就必須給付同等之工資,不可以再如傳統的有性別的差異給不同待遇的觀念。
可是如果真的員工有做錯造成公司的損失,難道還不能扣錢嗎?是的,就因為法律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那怎麼辦呢?可以從「非工資」下手,當作是老闆的一種「管理手段」。所謂的非工資指的是「非經常性給與」之恩惠性給與如:
一、紅利。
二、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
三、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
四、醫療補助費、勞工及其子女教育補助費。
五、勞工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
六、婚喪喜慶由雇主致送之賀禮、慰問金或奠儀等。
七、職業災害補償費。
八、勞工保險及雇主以勞工為被保險人加入商業保險支付之保險費。
九、差旅費、差旅津貼及交際費。
十、工作服、作業用品及其代金。
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者。
所以老闆雖然不能扣員工有做錯造成公司損失的工資,但是可以從非工資之恩惠性給與上去做調整即可,如扣紅利或獎金等,所以稱之為管理手段。甚至有一些老闆還故意用如上所謂的「久任獎金」來支付給資深員工卻不給予加薪,採用放大非工資來減少工資的策略,雖然讓員工的年薪一樣可以領得夠多,但企業卻可以少支付一些費用成本。甚至更高竿的老闆會用如上的第八項的雇主以勞工為被保險人加入其他的商業保險,支付之保險費作為留住資深人才的恩惠。因為一般團保的保障金額並不多的且有許多的限制,一旦資深員工有身體傷病住院,就會充分感受到老闆付錢幫他們加入其他商業保險是多麼的恩惠及感恩啊!
為何企業要採用放大非工資來減少工資當作是老闆省錢的策略呢?因為老闆所付給員工的薪資(工資)是必須要提撥新制勞退之投保薪資的6%與繳納勞保費及健保費,但是非工資只需要繳納健保補充保費 (110年之前為1.91%:110年之後為2.11%)即可,這對於員工較多的企業,那可是差別很大的呢!順道一提,根據最新110.01.01更新所謂的健保補充保費是指投保單位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與其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應按補充保險費率2.11%計算並繳納補充保險費,即公式:(每月給付之薪資所得總額-給付當月受僱者投保金額總額) ×費率2.11%就是要繳納的健保補充保費。
況且,低工資除了新制勞退之投保薪資6%的提撥金額會變少之外,在勞保退休金的計算也會跟著變少。言至此,或許您就能了解為何給了很多的年終獎金(非工資),又給了高工資的老闆才是真正的闊氣慷慨!若僅給了很多的年終獎金,但是只給了低工資,那可能是心機重或有高人指點的策略手段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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